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
学生网上评教活动的通知
教通字[2017]33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安排,决定组织开展本学期普通本专科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和意义
学生网上评教是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全面、公正、公平地评价教师教学质量以及教师职称评定等均有重要影响。同时,通过学生网上评教所反馈的教师授课质量信息,可以帮助教师改进和完善课程教学方式方法,提高教学水平。网上评教也是学生参与学校教学管理、维护自身权益的有效途径。
二、总体安排
(一)参评范围及评价对象
我校2014、2015、2016级本科生、国际教育学院专科学生、以及2015级、2016级刑事司法学院专科学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学期所学课程的所有任课教师进行评教打分。
(二)网上评教方式及流程
1.网上评教由学生凭本人学号登陆教学信息服务平台系统进行(若忘记登陆密码,请到各院系教学办查询处理)。详细网上评教流程及评价指标可参见:附件1.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网上评教流程图、附件2.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网上评教指标。
2.学生网上评教提交的信息采用不记名方式统计,属于保密信息,教师本人及管理人员无法查阅评教学生的个人资料。任课教师只有将学生期末考试成绩提交完毕后,方可通过教务信息服务平台系统查询学生对本人的总体评教得分及建议。
(三)网上评教时间安排
评教系统开通时间 :2017年6月1日—6月15日。若因特殊情况错过评教时间,可在6月16日-6月18日登陆系统补评。
学生网上评教时间安排表
参评年级 |
评教时间 |
2016级 |
6月1日--5日 |
2015级 |
6月6日--10日 |
2014级 |
6月11日--15日 |
补评时间 |
6月16日--18日 |
三、注意事项及要求
(一)网上评教注意事项
各单位务必提醒学生:
1.学生评教时,应首先核对本学期被评的课程信息是否有误,如有增加或减少的课程,请及时反映上报所在院系教学办,汇总后报于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办公电话:86156973)调整更正。
2.学生必须完成本学期全部课程任课教师的评价,否则网上评教结果无效。未按要求参加评教的学生,登陆教务管理系统查询成绩和选课将受限制。
(二)加强网上评教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
各单位应由相关负责人部署网上评教工作,要指定专人到每个班级对学生进行动员,向学生讲解评教工作的基本要求、意义和目的,促使学生消除顾虑,摆正心态,客观、公正地参与评教,从而使网上评教在教与学中发挥正确的导向作用。
附件:1.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网上评教流程图
2.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网上评教指标
教 务 处
2017年5月27日
附件1: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网上评教流程图
学生通过互联网登陆“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务管理系统”中教学质量评价系统,对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和所授课程进行评价。
1.登陆教学管理系统
直接进入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务管理系统界面,输入用户名、密码,进入该系统。

2.学生评教
学生在“教学评价”专栏中选择学生评价,进入评价页面,依次完成:1.选择课程;2.对该课程教师进行评价;3.评价完一门课程保存一次;4.全部课程评价完成后再提交,否则评价无效。

3.查看评价结果
待所有评价过结束后,再点击“提交”完成评价,一经提交不得再进行修改。

20100146
附件2:
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网上评教指标
评价项目 |
评价内容 |
评价等级 |
A 优秀 |
B 良好 |
C 中等 |
D 较差 |
E 差 |
教学态度 |
授课严谨认真,精神饱满;乐于与学生交流,帮助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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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内容 |
内容充实,基本知识、基本理论讲解清楚准确,重、难点突出,注重知识运用和创新能力培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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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方法 |
注重启发引导,师生互动。板书清晰、工整、规范;如使用多媒体,课件质量高,效果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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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效果 |
通过上课,我掌握了本课程的主要知识和内容,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得到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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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评价 |
总体上,与本学期其他任课老师相比,我对该老师的评价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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